租车须知

1、驾驶人需持有效的驾驶证,否则承租方承担一切后果。

2、承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若出现新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3、为保证安全行驶,请承祖方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承担,全部费用将由承租方承担

4、如果承租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并同时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或保险公司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5、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包括罚金)。

6、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

7、为了您及车辆的安全,请勿酒后开车。

8、请勿用承租车辆从事营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9、承租方在交还租赁车辆时,应保证车辆整洁,请勿在租赁车辆上摘除和添加任何标记。

10、《租车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免效力。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约定,将按照合同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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